1. 目的
1.1.確保公司資訊設備維持正常運作並能充分利用。
1.2.維護網路資訊安全及確保產業競爭力。
1.3.公司員工使用各項資訊設備之依據。
2. 範圍
2.1人員:公司所有員工。
2.2設備:個人電腦、筆記型電腦、印表機、路由器、交換器、防火牆、版權軟體及所有附屬相關資訊、網路、週邊之軟硬體設備。
3. 權責
3.1資訊單位為本文件規範內容之執行及設置單位。
3.2管理單位為本文件規範內容之稽核單位
4. 電腦使用須知
4.1為尊重員工個人隱私並提高公司營運效率,下列規定請悉知遵循,違者將依情節重緩予以處份。
4.1.1 於公司內部使用電子郵件僅限於公務,無關信件及垃圾郵件一律禁止發送。
4.1.2禁止使用MSN,Yahoo,Skype等相關聊天室軟體。
4.1.3禁止使用Foxy,Emule,FlashGet等相關下載軟體。
5. 軟體使用規定
5.1公司購買/委外開發/自行開發之軟體及其版權序號,不可違反公司規定移做私人用途或其他公司使用。
5.2公司所購買或委託他人開發之軟體,需確實遵照版權及合約規定使用,不得違反。
6. 如因公務須保留上述軟體,需經主管同意後使得保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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